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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收藏 | 停止使用的计量单位汇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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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科技术语 ,作者陆嘉琦


计量单位
 编者按

    1984年2月27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》,并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,出版物中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但科技活动涉及的计量单位十分繁杂,有关国际学术组织往往在各自领域内保留一些非国际单位制单位。了解各领域常见的非法定计量单位,以及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,才能更规范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
    下面的《停止使用的计量单位》收录了较为常见的按国家规定已停止使用的计量单位,并对计量单位的属性及其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方式、或其与规范名称的相互关系进行了说明。作者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陆嘉琦教授、编审。此表来源于《常见科技名词规范使用手册》(代晓明、陆嘉琦主编,商务印书馆2020年出版,见文末)。

     说明:本表收录较为常见的按国家规定已停止使用的计量单位,按中文名称音序排列。“含义”栏或说明该计量单位的属性及其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方式,或说明与规范名称的相互关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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